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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桐城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20-03-25     来源:      点击:2185

安庆市桐城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是本会对外交流的信息平台。其主要任务是,及时发布基金会信息,反映基金会工作动态,公布基金会资助项目受理立项与办理结果,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互动,接受社会各界捐赠与监督, 弘扬和传播桐城文化。为切实加强微信公众号管理,更好地发挥公众号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基金会《章程》相关条文,特制定本制度。


一、平台管理
1. 本公众号是安庆市桐城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唯一官方微信平台,由基金会秘书处直接领导、管理,确定秘书处张达为专职管理员,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其他工作人员参与管理。
2. 本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微信公众平台日常运行建设与维护; 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推广应用;负责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搜集、整理、编辑、发布;负责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中需完成的相关事项。


二、信息管理
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秘文发〔2017〕111号文件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1.信息发布内容:反映基金会工作动态,公布基金会资助项目受理立项与办理结果,结合工作需要认定发布或转载的一般性信息等。
2.信息采集、审核:拟发布的信息内容(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需审核把关。
基金会秘书处主发的信息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一般性信息由微信公众号管理员根据搜集信息采编,报经副秘书长审核后发布;重要信息应由秘书处报送秘书长直至执行理事长审核后方可发布。一般性信息包括转载信息、与文化教育相关的原创投稿等。转载信息必须注明来源,来源不明的信息或非官方发布的信息不予发布。
3. 与基金会工作有联系的有关单位、企业、个人发布信息,应先将拟发布的内容(电子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等)发至本微信公众平台信息采集指定邮箱(418313623@qq.com),以便审核。单位、企业的稿件须加盖公章; 个人稿件须由作者本人签名。
4.为弘扬桐城文化,促进桐城教育事业发展,本公众号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惠赐、转发有关桐城文化、教育方面的文艺作品、论文,文图均可。原创稿件一经采用,将适当付给稿酬;转发类文图恕不付酬。
5.来稿时间,原则上当天的活动信息(文字、图片、音频等),24小时内报送信息采集指定邮箱。
6. 本公众号开设受理捐赠功能,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热忱捐赠。捐赠程序将严格按照本会章程操作,有专人负责受理回复、公布。


三、附  则
本制度由安庆市桐城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庆市桐城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0年3月25日